一不小心被“偷拍” 监控应更人性化今年2月,浙江某地两名女子到足浴店做SPA时,就因商家未提前告知房间内有摄像头而引发纠纷
当事双方各有说法:女子担心被侵犯隐私,商家回应称按照监管要求安装且已在公安机关备案
连日来,记者相继在武汉大中小型商场、超市、餐厅、副食店等经营场所走访调查时发现,此类公共场所均安装有监控设施,少则一两个、多则几十个,但多数经营场所未在入口处或明显位置加设监控警示语
市民程小姐也告诉记者,她在商场、便利店、餐馆、足浴店等场所的公共区域都见过摄像头,但网上随处可见的摄像头买卖也让她感到些许担忧,“公共场所安装摄像头是为了市民安全考虑,但除此之外哪些人还会购买,买来后又用在什么地方却没有明确的流向,市民的隐私又该如何保护?”已有明文规定 侵犯隐私将受严惩虽然大部分摄像头用于安全,但对于监控设备是否涉嫌侵犯隐私也有相关法律出台